在这十年里,我喜欢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影子。
在第十年这个清晰具体的时间点上,我决定在感情上成长起来,跨过他这座不可能的山丘,终结这段由我自己而生的单方面的感情,走向我能得到的幸福。
于是我坚定的迈进,这天,终于把他当成一个普通朋友,微信通知了我要结婚的喜讯。
得知消息后,他竟然连夜从B市跑到了N市来见我,我们的友情看来比我以为的要深。
一看到他发过来的消息时,距离发出消息的时间已经过了半小时,我立刻拨通微信电话,他没有接。
我无奈的苦笑,查了一下航班信息,最近一趟到达的时间是凌晨2点,这个周末我原定的计划是拍婚纱照,现在也不可能取消。
我只好给他微信留言,告诉他明天我的安排,可能没有空见他。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在凌晨2:30收到了他的回复,只有两个字:在哪。
他难道要来拍摄场地见我吗?给他打电话,还是没人接,估计是在补觉,我只好继续留言:晚上有空联系。
拍婚纱照是一件繁琐而累人的事情。
我和方堃换衣服的间隙,他突然把手机递给我:“已经有8个未接了,没准有什么急事。”
我看了眼,是边柏志。
换衣服、补妆、不停闪烁的照相机灯光让我的耐心有点耗尽,我熄灭了手机屏幕,对方堃说:“没什么事。”
然后调成静音,把手机放进了包里。
一切结束以后,已经是晚上7点。
方堃预定了晚餐,但我在车上睡着了,他就开车把我送回了家里,在我睡着的时候,还去餐厅打包了吃的。
我醒来的时候,方堃已经走了。
桌上放着打包好的饭菜,上面还有便签:“热一下再吃。”
我看着便签愣神。
这时候,手机亮了,是闫姝,我最好的朋友。
“你没事吧?”一接通,就问了我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嗯?没事啊,为什么这么问?”“还不是边柏志那个家伙,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你可能出事了,一天没有接电话。”
闫姝打着哈欠抱怨。
我看了一下通讯录,发现边柏志10分钟前打过电话,一天竟然给我打了22个电话。”
今天拍婚纱照,太忙了,手机静音没看到。”
我解释,随后犹豫了下,还是告诉闫姝,“他来找我了。”
“哈?“闫姝的表情我能想象到,肯定像是生吞了鸡蛋,“他这个时候去找你做什么?突然良心发现,想要勇敢追爱了?”“怎么可能。”
我笑笑,“可能刚好周末有空,就过来了吧。”
就算边柏志的反射神经很长,也不可能长到要反应十年吧。
“你快问问什么情况。”
闫姝八卦魂又在燃烧了。
手机震了一下,方堃发了条微信:晚安。
手机显示已经00:22。”
明天再说吧。”
挂断电话以后,脑子很清醒,我知道边柏志肯定没睡,但是也不想这个时间给他回电话。
热了粥,第一口下肚,暖暖的,很鲜甜,我给方堃回了条消息:晚安。
二第二天,约了边柏志吃饭。
我早早到了餐厅,坐在窗边,边喝奶茶边等他。
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卫衣运动裤的颀长身影走近了,他来了。
我摆摆手,隔着窗子跟他打招呼。
如果闫姝在,肯定要说:快三十了,怎么这家伙还像个清纯男大。
想象到这个画面,我忍不住笑了。
他一进来,就问我:“在笑什么。”
我摆摆手,说:“你真是一点也没变。”
他抽了抽嘴角,打量我,“你真是变了很多。”
那可不是,我们上次见面,都是两年以前了。
两年前,我告白失败,边柏志被吓得跑到北京,以往他这个爱热闹的人年年到场的同学聚会这两年都没有出现,我自作多情地猜测,可能,是因为我。
“毕竟也快三十了嘛。”
我用轻松的语气说,同时告诫自己:不能提两年,不然我们都会想起两年前那个尴尬的时刻。
“很漂亮。”
他微笑,竟然看起来有点拘谨。
“谢谢。”
我毫不客气地接受了他的夸奖。
相对两年前来说肯定是有长进的。
两年前的我,为了追求跟边柏志一样的青春气息,一直留短发,穿工装裤,被闫姝吐槽总是一身模糊性别穿搭,现在的我,长头发,连衣裙,穿带跟的鞋,风格转变得确实有点大。
“不好意思,昨天在拍婚纱照,手机静音了所以没接到你的电话。”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没说话,我只好先开口道歉。
他抿了抿嘴,说:“是我来的太突然,没提前打招呼。”
然后就又沉默了。
我感觉到有点尴尬地吃力。
所以为什么要见面......以前做朋友的时候,我们也算是无话不谈,从来没有这么客气生疏过,果然,谈及感情会让友谊变质,还是我的错。
“你要看婚纱照吗?虽然还没出图,昨天我们自己用手机拍了几张。”
我故作轻松地活跃气氛。
打开手机相册的时候,他终于说话了。
“舒晴,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说一件重要的事情。”
他双手紧握搁在桌上,看起来很认真。
我关掉手机,认真听他说话。
"我知道有点迟了,但是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他甚至深吸了一口气。
我紧张起来了。
难道他得了绝症来见我最后一面?”我喜欢你。”
他呼出那口气的时候吐出了大喘气的这句话。
嗯?怎么是这四个字,这不是我两年前说的话吗?他因此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怎么两年后又跑来说同样的话?世界疯了还是我在做梦?我掐了一下自己的脸,很疼。”
可是,我昨天拍了婚纱照......下个月就结婚了......"我皱着眉头说,另外没说出口的话是:你现在说这个什么意思?这两年你去哪里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没什么神经,想一出是一出,但是这彷佛垃圾小说的一幕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真想跳起来用包抽他。
“你现在说这话容易挨揍你知道吗?”我还是按捺住了脾气微笑地说。
然后提起包就走了。
三十年前。
高中班级的早自习,我坐在靠墙的座位早读。
突然听见隐约的歌声,我发现有人在轻轻哼歌,恰好还是我最喜欢的歌。
回头悄悄一看,是个帅哥。
可能因为墙面这个固体声音传导作用比较好,听到的人似乎只有我一个。
就像拥有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我也轻轻哼着那首歌,虽然至今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这种诡异的回应。
这就是一场暗恋的开端。
青春就是这么愚蠢。
默默开始关注这个人以后,发现他真是一个充满了生气和想法的人。
上物理课,他组织了一个物理兴趣小组,带几个有兴趣的人做电的实验;上早自习,查早读的教务主任扣了打瞌睡的人1分,他带领全班同学到教务处***;搞校庆,他蹦跶的比谁都欢,还组了一个舞团,在台上大跳“sorry sorry”;晚自习,大家都在做题,就他坐在漂亮女同学面前明目张胆地追女孩......彼时的我,顶着便于打理的男士发型,戴着厚厚的眼镜,埋首在一本本习题册中。
我青春的证明就是,在笔记本上写下“热烈”两个字,作为对他一点一滴好感积攒的见证。
直到一个周末,交际达人闫姝拉我出去,我才发现原来其他高中生的生活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周末会出去聚会,会一起吃冰激淋闲聊,在网吧打游戏,甚至互相抄作业。
而这个小团体非常闪亮,因为有边柏志在。
对于我的加入,大家都友好地接受了。
而我,努力到回宿舍的路上都在背《醉翁亭记》把闫姝气哭的我,因为边柏志在,这一点小小的私心,从自我封闭中走出了,加入了这个每周聚会的小团体,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除了能见到他让人开心外,对这个小团体并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