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侠客,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
那一日,我在天元朝的皇城救下了一名女子。
自此我便从一名游侠变成了她的贴身护卫。
1女子名叫白小纯,是群芳阁的老板。
群芳阁是皇城中有名的青楼。
白小纯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却凭着自己的才智一手创立了群芳阁。
由于白小纯的经营有方,群芳阁发展的越来越好。
这就挤压了竞争对手教坊司的生存空间,于是教坊司的幕后老板就策划了一场针对白小纯的刺杀。
白小纯每隔七天都会到她的自建书斋去听讲。
白小纯的自建书斋是用来专门培养人才的场所,是白小纯最为重视的资产。
而教坊司安排的杀手就埋伏在去往自建书斋的路上。
刚好皇城中最有名的酒楼醉仙楼也在这条路上。
身为一名游侠的我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手中刀,一是碗中酒。
自然要去那醉仙楼痛饮一番。
酒足饭饱后,我带着七分醉意摇摇晃晃的就往外走。
“哎,客官您慢点儿,您这一顿酒菜一共消费纹银五十三两,正好今天我们大酬宾,就收您五十两好了。”
醉仙楼的伙计拦住了我的去路,十分客气的跟我讨要酒钱。
当我听到一顿酒菜居然有五十两这么多的时候,酒都醒了一半:“什么!
五十两?”
伙计闻言,瞬间笑脸一收:“怎么?
莫非你还想吃霸王餐不成?”
我当然不是想赖账,只不过此时我的囊中只有二十两,钱不够。
于是我便换上一副笑脸:“小二哥,不是我想赖账,只不过我囊中羞涩,只有二十两,您看二十两能行不?”
伙计闻言,冷笑一声,转头对着一旁的几名体格壮硕的伙计招呼道:“彪哥,这小子想赖账。”
那几名壮硕的伙计闻言,抄了家伙就奔我而来,看那架势是打算狠狠教训我一番了。
我一看,心中不由得一乐,正合我意,因为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我早就养成了能动手就绝不哔哔的习惯。
此间太过狭窄,不好施展,我一个箭步冲出酒楼,来到酒楼前的大道之上。
那几名壮硕的伙计也追了出来,纷纷挥动着手中的家伙朝我冲杀过来。
我也不废话,伸手便从背后抽出我的金背银环大砍刀。
巴掌宽的刀刃泛着渗人的寒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