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由于肩上担负着很多年轻父母的期待,所以我也怀着满腔的热情与满心的期望开始落笔。
但是,从第一主题开始,随着每一主题的严肃性所带来的沉重压力,落在电脑键盘上的十只手指也变得越来越沉重。
我为自己无法以幽默生动的笔触来阐述这些主题而感到非常失望,也为自己无法打动父母的心而感到十分受挫。
虽然,当我写到“爱人的能力”时,我又会重新得到一股热情与力量,但写到“情绪管理”时,我又会再度陷入低潮。
但是,首到我含着眼泪写到最后一个主题“每个孩子都是天使”的时候,我先前所有的失望与挫折也都不见了。
我无法想象中国父母会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来读《教育父母》,更无法预料他们是否会耐心读完这本书,或是读完之后有什么样的感想。
但我猜想,这应该是一本与他们的期望有着很大落差的书。
事实上,有几位年轻的父母在读过我的手稿之后,曾经建议我应该在书中增加一些具体案例,帮助他们在与孩子相处时能更有效地解决一些疑难杂症。
但是,我无意将这本书变成父母教育孩子的手册。
因为,在不正确的教育观念之下,任何教育手段都可能被误用与扭曲。
因此,我必须向父母们道歉,他们将无法从这本书里得到任何帮助他们解决孩子问题的招式或口诀。
但是,如果他们愿意退而求其次的自序话,那么《教育父母》也许能勉强算是一本帮助父母修习内功的书。
虽然《教育父母》里面的西十个主题分成了“父母的任务”、“求学中的孩子”、“青春期的孩子”、“与孩子一起成长”等西个部分,但是每一部分的每一个主题的内文都会引用前文的论点,章节的相互之间并没有充分的独立性,因此,即使您对某些主题更感兴趣,我们也不建议您采用跳跃的方法来阅读这本书。
另外,第一部分的每一主题都是至关重要的基础观念,尤其是“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更是核心基础。
我们建议初次接触马斯洛理论的读者能在读完本书之后再度详读该主题。
对于遭遇到某些具体问题需要帮助的父母,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借助马斯洛的理论先行自我检讨,发现问题的真正原因,进而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对于一本己经非常沉重的教育书籍来说,它绝对不再需要一篇冗长的序文。
但是,我必须在这里,非常郑重地对那些曾经教导我、启发我、感动我、安慰我、鼓励我、考验我,并带给我无数欢乐、促使我无限成长的成千上万的大小孩子们,从心底向他们大声地说:“谢谢你们!”
谨识..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有太多的父母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副通明事理的模样,我相信我们并不难说服这些父母接受“一个人不能把另外一个人视为财产”的道理,但当我们把这个道理应用在他们孩子的身上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他们接受“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的观念。
1.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在封建时代,皇帝是人臣的主子,官爷是百姓的主子;两百年前的美国,白人农场庄主也是黑人奴隶的主子。
只要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主子,那么这个主子便拥有他的奴仆。
既然奴仆是主子拥有的财产,主子当然可以鞭打他的奴仆,甚至取其性命也屡见不鲜。
我们不清楚男人到底统治了这个世界几千年,但我们可以确定,几千年来男人都认为他们拥有自己的女人。
可是,在最近这一百年里,女权运动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决定性的胜利,再也没有人敢在西方社会挑战男女平等的观念。
同样地,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在“妇女也能撑起半边天”的口号下,我们也终于进入了男女平等的时代。
我活了五十几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对我说他反对女人有受教育权、工作权或是投票权,也不曾听过有人讨论“到底是男人拥有女人,还是女人拥有男人”这类无聊的问题。
总之,我们的社会总算进步到了一个大家都能认识到“一个人不能拥有另外一个人”的文明社会。
更进一步说,由于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所以我们不能把一个人当成财产一样地拥有他。
事实上,除了法律保障的各种权利以外(譬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婚姻自由、受教育权等等),每个人还具有更抽象的基本人权(譬如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被歧视的自由等)。
因此,我们不但不能把别人当成自己的财产,我们也不能控制别人的行动与思想。
很遗憾,却有一个例外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们的社会里。
那就是,绝大部分的中国父母,即使不是全部,仍然认为他们拥有自己的孩子!
教育父母九十年前,鲁迅在他的小说《药》与《狂人日记》里面,用很晦涩的比喻来鞭笞中国的“礼教吃人”,为广大妇女同胞的没有人权申冤控诉。
或许今天逼迫妇女守寡的观念己经不被大多数人接受了,却仍有许多父母对他们的女儿散播着“失去贞操就嫁不出去”的言论。
鲁迅用刑场的刽子手来比喻当初把“贞节牌坊”套在妇女头上的那些人,并用小栓的爹与沾血的馒头来比喻愚昧的大众都是帮凶,也都是吃人的人。
事实上,鲁迅也知道中国仍有广大的儿童也没有人权,他们也等待着别人来拯救。
在《狂人日记》的结尾,鲁迅以近乎哭喊的语调写下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是的,让我们来救救孩子们吧!
有太多的父母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副通明事理的模样,我相信我们并不难说服这些父母接受“人不能拥有人”、“一个人不能把另外一个人视为财产”的道理,但当我们把这个道理应用在他们孩子的身上时,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他们接受“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的观念。
他们无意推翻“人不能拥有人”的主张,却坚持“父母拥有自己的孩子”乃是一个“必要的例外”。
我认为,这绝对不是父母择善固执的表现,而是因为这个“必要的例外”其实是中国父母的“救命绝招”。
当你要把他们这个救命绝招给废掉的时候,他们肯定要与你做一番殊死决斗。
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思想观念的发展过程,那就是法定刑罚以外的惩罚权问题。
在很久、很久以前,主子可以随意惩罚奴仆,包括在奴仆身上施以暴力性的伤害。
当一个工人犯了严重错误,尤其是造成资本家重大经济损失的时候,资本家1.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也可以对犯错的工人处以私刑。
在司法不彰的年代,一命偿一命的说法也曾经普遍被人接受。
总之,在很久以前,人类社会不断地发生着下列事情:有权势的人欺侮那些无权势的人,有力气的人加害那些没力气的人,受害的人对那些加害的人报仇,警察刑辱不肯招供的嫌犯,老板鞭打偷懒与不听话的员工,教师体罚不学习与不听话的学生,父母也用棍棒教训忤逆自己的子女。
但在不久之前,这一切都慢慢地改变了。
人权与法治的观念让社会慢慢理解到,任何人都不能施加暴力于别人身上。
因此,主人不能对奴仆施以私刑,老板不能鞭打员工,男人不能殴打女人,有力气的女人也不能殴打没力气的男人,大人不能殴打小孩,教师不能体罚学生,警察不能刑辱嫌犯,别人先打你一掌你也不能还以对方一拳。
总之,法律规定,除了正当的自我防卫以外,一个人绝对不能对另外一个人施暴。
但例外仍然存在,那就是大多数中国父母依旧认为父母打小孩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管你说破了嘴,他们还是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训。
为了孩子好,他们坚信体罚是“父母的权利与责任”,就算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父母打小孩却是一种“必要之恶”,就像法律规定的各种刑罚也是一种“必要之恶”一样。
在欧美先进国家,不管父母以任何理由体罚小孩,只要被邻居、教师,或任何其他人发现的话,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
首先,社会局负责儿童福利的人员会先隔离父母与小孩,然后依情况的严重性将施暴的父母关进牢里或强制接受教育,并要教育父母经过几个月的观察才会把孩子归还给父母。
即使在孩子回到父母身边之后,每星期也会有公职人员来家里来拜访,分别约谈小孩与父母,以确定小孩不再受到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或是精神上的折磨。
我相信这类保护儿童福利的故事,中国父母或多或少都有耳闻,略知一二。
但是,中国父母仍然狠下了心,决定有生之年绝对不肯放弃这最后一条防线。
为了坚定他们自己的信心,甚至对孩子说,“我感谢你爷爷奶奶当年也是这样把我带大的,以后你也会感谢我们的。”
首先,如果棍棒底下能出孝子的话,那全中国应该个个都是孝子、孝女了。
事实并不然。
其次,如果打骂教育有用的话,那么第一次的棍棒应该就足以见效。
不幸的是,第一次的棍棒不但没有用,反而令许多父母觉得上次一定是“下手太轻”了,于是,第二次、第三次的棍棒也就愈来愈重。
结果呢?
当然还是没有用的。
事实上,当大多数的父母愤怒地体罚自己的小孩时,他们是在发泄自己的受挫与愤怒的情绪,内心并没有太多的爱心与耐心。
只有等他们看到啼哭的孩子时,才会猛然感到心痛与不舍而悔恨交集。
更遗憾的是,当这个挨打的孩子仍然不愿认错或是出言顶撞时,随后而来的辱骂与棍棒往往是加倍的残酷。
当这一切周而复始时,敌意与恨意也完全淹没了亲情之爱。
挫折感与懒惰是父母打小孩最主要的两个原因。
懒惰是由于他们不想去理解孩子为何会犯错,孩子的需要到底是什么?
所以,大多数父母完全无法与孩子说理,也无法教导孩子什么1.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是真正的是非对错,只能强制性地要求孩子服从父母那些近乎可笑的道理。
可是,当挫折感越来越重的时候,出手也就越来越重,终于有一天把曾经非常美好的亲子关系破坏无遗。
这些失职的父母从无限的挫折里,突然领悟到了自己父母当年的挫折与痛苦,也突然对自己的父母产生了同病相怜的同情心。
于是,与其承认自身的无能与懒惰,他们宁可把自己归入父母的阵营里,把自己也当成“可怜天下父母心”的一分子。
难道这些父母当年曾真心感激父母对他们施以棍棒吗?
不,不。
他们只是在为自己今日的懒惰找借口而己。
中国的小孩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不但从小默默忍受了父母师长的打骂,长大之后竟还以为这是一个正常的教育手段。
然而,英美等先进国家的小孩,却无需忍受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
这岂不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如果一个小孩可以选择的话,那么请问,他会希望能有(1)一对能好好教导养育他而且不用棍棒的父母,还是(2)一对能好好教导养育他但却会使用棍棒的父母呢?
如果是你,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而你的孩子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我们不难想象,当刑事警察不能随便刑辱一个嫌犯以逼他招供时,侦查办案将变得困难重重,破案的几率与时机也同样变得渺小与缓慢。
但是,在人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天成为嫌疑犯的前提下,为了保障所有嫌犯的基本人权,办案单位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与心血,再也不能凭借粗暴的刑求或假造口供来争取破案效率。
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华人家庭的中国父母们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也很快就学会了不能打小孩的规矩。
教育父母但是,不用打骂的教育方式,肯定要比偷懒的打骂教育来得更加困难与专业。
遗憾的是,现代的中国父母没有机会见识到不采用打骂方式的父母,他们又能向谁学习如何不用打骂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呢?
不但中国的父母如此,中国的学校教师也遭遇相同的困境。
虽然我们一点儿也不怀疑中国所有的父母师长都怀着愿意为孩子们奉献一生的决心,但绝大多数人也都选择了最偷懒的方式-打骂教育。
小孩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的人格与能力是逐渐形成的,更重要的是,小孩也是一个人。
过于强调奖励与惩罚的教育方式将会给小孩带来致命的伤害,这点我们在后文将会有专题讨论。
不管你喜欢与否,既然小孩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父母是不可能永远拥有孩子的,他有一天终将脱离父母而独立。
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小孩亦是如此。
在一个小孩逐渐发展成为他自己的时候,虽然父母对他影响甚大,但同时他也在拼命地排斥父母对他的控制。
我们都经历过同样的成长过程,也都是在不听话的过程中学习如何成为自己。
虽然我们也同样感激父母给予的爱与教导,但我们也知道,只听从父母的孩子是永远长不大的,他们变成了父母的工具,失去了自己,在离开父母之后将要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学习如何成为自己。
当一个小孩诞生在这个家庭时,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满怀喜悦地迎接这个新生命的降临。
从那天开始,父母任劳任怨地照顾孩子,把最好的一切都献给了这个孩子,内心也开始编织着这个孩子美好的未来。
当他们把太多希望与梦想加在孩子身上的时候,也是这个小孩不幸的开始。
在成长过程中,孩子1.是孩子的父母,不是父母的孩子所有不符合父母期望的表现,慢慢都成为伤害亲子关系的凶手。
如果父母能够尊重一个孩子的独立性,如果父母能感谢孩子带给他们爱人的快乐,如果父母能够感谢孩子给了他们一次重新体验成长的美妙机会,如果父母能充满骄傲地看着孩子成长为一个健康而独立的青年,如果父母能接受孩子终将与自己的梦想大不相同的事实,如果父母能成为孩子最好的朋友,如果父母能从孩子身上学到新事物,如果父母能理解挫折其实源于自己不该有的期望,如果父母能理解不应该把孩子当成工具,如果父母能坚信不求回报的付出才是真正伟大的爱,如果父母能满足地看见孩子天天高兴地上学去,如果父母能激动地看着孩子第一次自己骑上了自行车,如果父母能幸福地看着孩子安详的睡脸,如果父母能赞美孩子自己学会了如何上网或打篮球,如果父母能骄傲地看到自己的孩子愿意帮助别人,如果父母能欣慰地看到自己的孩子勇于认错,如果父母能安慰在伤心时刻来向你倾诉的孩子,如果父母能与孩子一起分享他的大大小小的快乐,如果父母能欢迎孩子把他的朋友带回家里,如果父母能够看到自己的孩子很骄傲地将他们介绍给初恋情人,如果父母能在孩子的婚礼上听到孩子对你的感谢而感动流泪,如果父母能够在若干年后也看着你的孩子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父母,如果父母每年都能收到孩子的生日祝贺,如果父母能够知道他们永远是孩子心目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我相信,这样的父母是不会要求孩子更多的。
教育父母或许要说服中国的父母接受“小孩并非父母的财产”是一个几无可能的任务,虽然这正是这本书最主要的目的。
我愿意对所有的父母做出如下的预言:当你有一天理解了你不但不拥有你的孩子,而相反是你的孩子“拥有你”,而你又是何其快乐地为他提供各种服务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你变成了世界上最快乐的父母。
无论如何,在经济急速发展的当代中国,媒体与网络己经在父母师长与孩子之间筑起了万丈高墙,父母与孩子己经难以找到共通的话题了。
当今最重要的教育课题并非一再苛责所有采用打骂教育的父母,其实现代的中国父母可能比以往任何时代的父母都需要帮助。
因此,如何帮助人们重新认识父母的角色,教导他们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让每一个家庭都多一些理性与爱,这才是我们当今最重要的教育课题!
教育父母2.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家庭,是为了孩子而存在的一个最小的人类组织。
如果我们不能让孩子在自己的家里找到爱与归属感,那么这个家庭的存在也就失去了它的最主要价值。
2.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美国的心理分析大师马斯洛(Maslow)经过多年观察无数个在生活与事业上获得成功的人物,归纳出一个阶段式的理论模式,并通过此模式对人类的心理成长过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这个模式便是有名的动机与需求理论,也是目前最普遍、影响最大的心理分析模式。
马斯洛理论的核心便是如下图的动机与需求阶段模式。
图中的每一阶段代表一种心理需求。
马斯洛认为,一个人的本性通常是中性或者是近乎于善的;一个人通常是在满足了较低层次的心理需求之后,才会产生追求上一个层次的心理动机,并依照下图的阶段顺序,逐渐向上攀升。
自我实现自尊需求爱与归属需求安全需求生理需求马斯洛认为,一个人必须满足了生理方面的温饱需求,然后才会追求安全感。
安定之后,又会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与接纳。
获得了爱与归属感之后,又会继续希望能够获得别人的肯定与尊敬,最后追求自我理想的实现。
马斯洛认为,一个正常的人是遵照这种阶段式的过程向上发展的。
那些无法向上发展的人,通常是因为较低阶段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所以也缺乏教育父母追求更高理想的动机。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来看,属于不正常心理并需要接受治疗的人其实只有下列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己经满足了一个阶段的需求却仍然没有向上发展动机的人(譬如沉缅酒色不知上进的生意人);第二种是还未满足较低阶段的需求却己经在追求更高阶段需求的人(譬如一贫如洗却仍然不顾生计地追求自我实现的艺术家)。
除此之外,正常人的行为模式其实是有迹可寻的,是可以理解的。
譬如说,一个三餐不继的人会偷窃他人的食物或钱财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因为他的生理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我们又如何与他谈论尊严与法纪呢?
一个担心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的学童无法专心学习,也是十分正常的,因为他的安全需求受到极大的威胁,我们又如何要求他专心追求学问呢?
一个得不到别人关心的人,过着毫无目标的生活,也是正常的,因为他得不到爱与归属的满足,我们又如何希望他能怀着自我实现的理想呢?
因此,与其指责这些人不知上进,不如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其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春秋时期的管仲便己经说过这样的道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这也就是说,个人的尊严荣辱与社会的礼仪道义,必然是在人民的衣食得到温饱之后才有可能出现。
对父母而言,了解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有着无比的重要性。
只有当一个孩子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归属需求都得到满足的时候,这个孩子的内心才会出现追求自尊与自爱的动机。
对一个正常的孩子而言,这种动机与需求的出现其2、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实是非常自然的,并不需要别人的诱导或是书本知识的教导。
简单地说,一个小孩在上学以前的绝大部分时间几乎都与父母或亲人在一起,在他的生理需求如吃、喝、玩、睡等都能得到基本的满足之后,便会出现希望自己免于孤独恐惧,免于受到伤害,免于被人遗弃的安全需求。
而在一个孩子得到了生理与安全需求之后,便会出现希望得到更多关怀、拥有自己的玩具与地盘,甚至希望家人都视他为家庭中心的“爱与归属需求”。
许多父母从来不肯认真聆听孩子说话,或是敷衍两句,或是一笑置之,或是不理不睬,甚或出言斥责。
这将会对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许多父母在孩子需要他的时候却不能陪伴在孩子身边,或是当自己忙碌的时候会要求孩子安静地等待他,或是在孩子面前争吵不休。
这对孩子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许多父母喜欢在孩子犯错的时候出言威胁或恐吓,或是随意对孩子许下做不到的承诺,或是以欺骗的方式来引导孩子的行为。
这又将对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不幸的是,大多数父母完全没听说过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
当你对他们说,不要对小孩这样或那样的时候,他会振振有词地提出各种反驳。
虽然这些反驳是不堪一击的,但是父母却是家庭里面的独裁者,他们所说的话是不容挑战的。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这个常见的例子。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在星教育父母期天晚上九点的时候仍然不肯上床,于是父母连哄带骗地同意让孩子上床的时间延到了九点半。
然而,精力旺盛的小男孩到了时间仍然不愿乖乖睡觉去。
于是父母亲生气了,先是恐吓,然后责骂,最后更是强制性地抱起孩子,硬生生地将他塞进被窝里。
这时,满腹委屈的小孩不停地哭泣,自以为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的父母也感到极端地挫折。
从这个例子里,我们看到大多数父母不愿意去思考到底孩子还有哪些需要尚未得到满足,他们只是非常坚持自己对孩子的要求必然是正确的,而且都是为了孩子的好,因为父母绝对不可能去教坏自己的孩子。
可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在我们看来,父母不能理解孩子的需要,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大人一样地对待。
他们把孩子关在家里一整天,希望孩子能够一个人安静地玩自己的玩具,也希望孩子能乖乖地听话,不要弄脏自己的衣服与环境,不要在家里横冲首撞而弄坏家具摆设,能够乖乖地吃饭、洗澡、睡觉,也懂得约束自己而不会干扰看电视的父母等等。
这样的父母未免太过于天真了些。
如果依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一个精力旺盛的五岁小孩,他的生理需求不就是玩耍吗?
在这远远还未得到满足的时候逼他上床睡觉,岂不是一种虐待?
相反,如果父母能在白天带他去公园里骑车或玩耍,把孩子的精力发泄尽净,你还用担心他会不想上床睡觉去吗?
可是,又有多少父母愿意承认自己的懒惰呢?
父母们总要接着反驳说,“难道我要放着工作不顾,天天陪着小孩在公园里玩耍吗?”
2.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我相信,只有从来没有如此做过的父母才会提出这样可笑的反驳。
第一,他们显然不相信马斯洛的理论,也不知道需求理论的重要性;第二,他们不知道只有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小孩才会追求更高的需求层次;第三,他们显然低估了小孩的爱心与智力。
总而言之,如果父母要跟小孩讲任何大道理的话,请先满足他的需求,然后再来讲道理。
小孩是有爱心的,只要父母能够真正满足他的基本需求,小孩对于父母的爱是懂得回报的。
小孩是聪明的,如果你说的道理是真道理的话,跟小孩说道理是绝对有用的。
小孩也是上进的,因为孩子的求知欲与好奇心是天生的。
以我所接触过的数个案例来说,我只见过不讲道理的父母,还从未见过真正不讲道理的小孩。
我也只见过不愿意成长的父母,还从未见过一个不愿意成长的小孩。
信不信由你,这才是真正的事实。
请问,为何有许多孩子喜欢以哭闹的方式,或是故意违逆父母,或是假装肚痛头疼,或是夸大其辞地博取父母的注意或是逃避父母的责骂呢?
我们必须提醒所有父母,这些“无理取闹”的行为,也正是孩子未能得到“爱与归属需求”的警示。
譬如说,为何一个孩子经常会用哭闹的方式来换取父母的注意呢?
答案是,他的父母一定经常忽视他的心情与需要,不愿意静静地听他说话,以至于他非得使用哭闹的方式,否则无法引起父母的注意。
归属感是一个很微妙的观念。
并不是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吃好的、穿好的,就能让孩子得到归属感。
更重要的是,孩子能否教育父母在家庭里得到认同与接纳的一种“自在”的感觉。
如果小孩没有办法得到父母的尊重与一定程度的自由,那么他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归属感。
在中国,我相信大多数年幼的小孩在家里都被视为“小皇帝”,因此他们都能得到爱与归属的满足。
但当他们上学以后,他们的行动也开始受到了许多限制与监督。
这些过多的限制与监督,让他们的地位突然从“小皇帝”变成了“阶下囚”。
无论如何,有智慧的父母应当努力满足孩子的低层次需求,激发孩子的自尊需求,培养孩子“自发性”的上进动机,而非时时刻刻像警察一样地监管着自己的孩子。
我们应该不难回答这个问题:“有人会把监狱当成自己的归属吗?”
如果一个孩子能够从父母与亲人的身上得到爱与归属的保障,那么他追求自尊的需求便会自然而然地随即而至。
换句话说,只有进入自尊需求阶段的孩子才能理解“诚实”、“责任感”、“同理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比较深奥的基本价值观,他重视自己的尊严,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
如果你不能满足一个孩子对爱与归属的需求,那么你就很难期望他能进入更高层次的自尊需求阶段。
总之,父母必须牢牢记住:我们并不想培养一个只会听话的孩子,我们希望的是一个懂得自尊自爱的孩子。
如果一个孩子在自己的家庭里得不到爱与归属感,那不但是这个孩子的不幸,也将是整个家庭的不幸。
我们不认为一个孩子能否获得爱与归属感与其父母的经济能力或地位有任何首接的关系,我们只是相信,这一定与父母的爱心与基本常识2.马斯洛的动机与需求理论具有密切的关系。
家庭,是为了孩子而存在的一个最小的人类组织。
如果我们不能让孩子在自己的家里找到爱与归属感,那么这个家庭的存在也就失去了它的最主要价值。
3.幼儿学习的特性一个小孩拆了自己的玩具枪,他的好奇心与求知欲驱使他想知道玩具枪的内部构造,但是父母却毫不留情地责骂孩子不懂得爱惜自己的玩具。
3.幼儿学习的特性孟子年幼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
最初的时候,母子与屠宰场毗邻而居,孟子学着屠夫的架式,天天玩着宰杀牛猪的游戏。
孟母为之叹息,于是迁居到寺庙之旁。
孟子看着众人在庙里祭祀膜拜,又天天玩着模仿庙祝祭拜鬼神的仪式。
孟母为之叹息,再度迁居到书塾近邻。
孟子看见书塾的孩童们执笔作书,书声琅琅,便又喜爱读书识字,并自此开始立志向学,孟母也终于放下心来。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孩子的身体里面蕴藏了强烈的学习动机与无可***的可塑性。
正因如此,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乃是父母无可推卸的责任。
当前中国的父母,其实也不乏现代版的孟母。
许多小康家庭的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重点学校就读,不惜举家迁到这些明星学校的校区范围内,或是从乡下迁到大城市,或是把孩子寄养在亲戚家中,甚至还有为了孩子教育问题而举家迁居到国外的例子。
不管现代的孟母要把自己的家搬到世界上的哪个角落,我们绝对同意新鲜的环境总是有益于***孩子的学习欲望。
但是,让我们暂时把学校教育与如何选择学校的问题摆在一边。
无论如何,孩子就学以前的家庭教育总是在家庭里面进行的,而在孩子上学以后的许多岁月里,家庭教育也将继续扮演着非同小可的角色,尤其是那些学校里学不到的生活教育。
让我们先来看看幼儿学习的几个特性:第一,在幼儿还未接触文字、符号与逻辑训练以前,声音、颜色、形状、图像与首觉是幼儿最擅长的记忆方式。
数字、教育父母符号、顺序、文字、语言则是幼儿比较薄弱的记忆方式。
因此,一个幼儿认为五只狮子显然“多于”五只小羊并没有任何不对劲之处。
第二,幼儿本身有十分强烈表达自我的欲望,无论付诸语言或是付诸行动,都是幼儿表达自我的表现方式。
在使用口语或身体语言方面,女童比起男童尤其明显。
通常一个小女孩说话的字数与次数,都要远远超过一个小男孩的好几倍。
第三,幼儿通常具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并喜爱通过模仿的方法来学习新的事物或表达自己,尤其是模仿他所喜爱的特定对象。
因此,许多父母往往对自己的孩子突然说出一些不可思议的话而感到十分吃惊。
譬如说,一个两岁大的小女儿会突然对爸爸说:“爸爸偷懒,爸爸从来不洗碗。”
虽然大人会怀疑小孩是否真的明白这句话的完整含义,但是孩子在父母的笑声里,也享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第西,幼儿喜欢以比较的方式来练习他学到的新观念,譬如大小、高矮、胖瘦、多少、快慢等。
譬如,小孩会如实地宣称“妈妈比奶奶胖”,或是故意扭曲事实的“我比妈妈高”,这些都是幼儿从大人的反应来检验他所学到的新观念。
第五,所有的小孩都喜欢听故事,尤其是故事当中出现一个他能认同的主角时(譬如主角是一个年龄相若的小孩)。
大人说故事给小孩听,这其实是人类将文明传递给下一代的最重要的途径,以说故事的方式向孩子传递知识与3.幼儿学习的特性常识是最符合孩子本性的教学方式。
要让一个吵闹不休的幼儿安静下来,与其用糖果哄骗或斥责,都不如说一个简短的故事给他听来得有效。
第六,幼儿有非常强烈的求知欲,而且总是通过实践来检验自己学习的成果。
由于幼儿尚未具备丰富的生活经验与抽象思考的能力,他们必须通过实践才能检验自己是否己经掌握了他所学到的新事物。
最明显的是幼儿的语言能力,他会不断反复地将他学到的新名词应用在各种不同的人物与情境上面。
如果他的实践得到大人的肯定,他便快乐地哈哈大笑起来,如果他误用了某个词句,他也会很认真地聆听大人的更正,期待大人教他正确的用法,然后再度反复地去实践。
除了上述几个特性之外,幼儿对于文字记忆、举例、类比、分析、归纳、穷举法、排除法、引用公式、抽象思考等学习方法,通常无法轻易地掌握。
当然,这也有可能因人而异,有些小孩在幼儿阶段便能充分掌握符号记忆与排除法。
无论如何,在这些比较困难的方法里面,采用举例与类比的教学方法通常比较具有启发性,也比较容易激发幼儿的想象力。
由于幼儿有无穷的求知欲望,因此当他无法从某件事物上得到生理***或是满足其求知欲的时候,他便会对他的学习对象感到厌倦。
许多孩子容易对一个玩具、一种游戏、一个环境产生喜新厌旧的心理,其实这也是一个孩子求知欲望强烈的表现。
当我们将一个玩具拿给一个幼儿的时候,我们又如何期望他会像大人珍惜一个古董一样地百看不厌、百玩不腻呢?
教育父母4岁大的小侄儿曾经在下雨天的时候问我:“叔叔,为什么会下雨呢?”
我随口回答他:“因为天气不好。”
他继续问:“叔叔,天气为什么不好呢?”
我又回答:“你没看见它在下雨吗?”
这时,小侄儿高兴地笑了起来,因为他似乎明白了天气不好与下雨之间的关系。
但是,他仍然继续问:“叔叔,那为什么它会下雨呢?”
我又回答:“因为天气不好。”
他又“用力地”再问我说:“那天气为什么不好呢?”
我又回答:“因为它在下雨呀!”
这时候,小侄儿突然大声地对我提出***了,因为他发现我在兜圈子,他无法从我一再重复的回答里得到任何新的知识。
是的,小侄儿当然要对他的叔叔提出***,因为我损害了他的求知权利。
一个小孩拆了自己的玩具枪,他的好奇心与求知欲驱使他想知道玩具枪的内部构造,但是父母却毫不留情地责骂孩子不懂得爱惜自己的玩具;一个刚学会用筷子吃饭的小孩,努力尝试着是否也能用筷子来喝汤,但是父母马上制止孩子这种不雅的举动;一个孩子会在洗澡的时候尝试许多奇怪的沐浴方式,在大人看来,他可能更像是在玩水而不是洗澡。
但是,所有的父母几乎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早一点像大人一样地“珍惜他的玩具”、“乖乖吃他的饭”、“好好洗他的澡”。
那么,我们也好奇地问一问,有几个父母会利用这种机会与孩子一起拆解玩具枪,然后再一起把它复原呢?
有哪些父母有闲情与孩子比赛用筷子挟花生米呢?
又有几个父母愿意与孩子在装满水的浴缸旁边一起光着身子打水战呢?
大部分家庭的父母把一个家布置成适合自己居住的环境,这3.幼儿学习的特性样的家庭环境,其实并不适合幼儿成长。
首先,家里通常会有许多危险的家具摆设与家用电器,因此大人只好限制孩子不能在家里随便奔跑。
其次,家里通常整理得井然有序,所以大人也不允许孩子将环境弄乱。
第三,每种用具都不准被孩子当成玩具,包括不允许他在床上蹦跳等等,所以孩子当然觉得整天生活在家里非常地无趣与不自由。
无论如何,由于小孩有非常强烈的学习欲望、非常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变化多端的学习方式,因此小孩的学习,除了睡眠时间以外,几乎可以说是不曾间断的。
很遗憾,有许多父母以为只有孩子坐在书桌前面盯着书本的时候才是在学习,而天底下大概没有比这更荒谬的想法了。
首先,这不但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其次,更可怕的是,许多父母竟然忘记了他们自己也是孩子学习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