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盼,原名程盼弟,今年 28岁,出生于西贵省的偏远山村,是西川市城南区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
由于在职期间勤恳严谨,破获了几桩大案,上个月刚升职成为局里最年轻的副科级。
对我来说,升职加薪并没有那么重要,我只是单纯喜欢破案和抓捕罪犯的感觉。
一点一点寻找线索,一层一层拨开迷雾,不断推理找寻真相,然后用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
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高于一切,一切罪恶都应该由法律审判。
我坚定的告诉年轻的警员,没有罪犯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我人生中亲身经历的两个案件印证出来的真理。
第一个案件,是在我十岁半时。
1973 年 11 月 20 日,我出生了。
在我出生以前,因为我妈的孕肚尖尖的,我的爸爸和奶奶满心期待的以为我会是一个男孩,但结果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于是不顾我妈妈刚刚产子的虚弱,恶狠狠的咒骂着我和我的妈妈。
“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要你有什么用?.你个没用的赔钱货,还要生一堆赔钱货在我们老程家白吃白喝...”
初生婴孩的我并不知道周围发生的一切,不知道 爸爸和奶奶的嫌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沉了塘,不知道妈妈的苦苦哀求,不知道自己降生在一个多么可怕的世界。
自我记事起,便总听邻居大妈说在我真是幸运的孩子。
因为我曾经有过两个姐姐,只不过她们不如我幸运,刚一出生便被掐死,成为了村外野狗的晚餐。
每次听到邻居说起野狗吃掉姐姐们尸体的时候,我就害怕得瑟瑟发抖,野狗成为了幼时的我最恐惧的存在。
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最可怖不是凶狠的野狗,而是人,会隐藏的人。
“贱丫头,喂完猪去河边把脏衣服洗了,不洗干净就别回来吃饭了,一天天的..."奶奶的声音在堂屋里传来。
虽然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