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交界地
“可以哦,我还能感受到你。”
……少年从地上爬起来,将插在腹部的匕首拔出,血腥味瞬间充斥了少年的鼻腔。
但却没有感受到疼痛。
少年环顾西周,发现周围的人群都不动了,似乎世界被按下了暂停键。
至于少年为什么会被匕首捅穿腹部,这件事情很简单。
少年看见抢劫犯持械抢劫一对母女,少年上前制止,抢劫犯可能吸大了,神志不清,用匕首捅了少年一刀,但少年凭借意志和肾上腺素,和几个同样上前帮忙的年轻人,一起干翻了抢劫犯,但自己也倒在血泊中。
少年倒在地上,很快就有人自告奋勇上前替他治疗伤势,但是因为失血过多……然后就是这样,世界被暂停了。
少年看向前方,那是一片迷雾。
“原来如此,我……这是死了吗?”
对于死亡,少年充满过很多幻想——不必紧张,少年并非一心赴死厌世者,只不过是睡前对科学的无限遐想罢了,比如胡思乱想着,人类真的拥有灵魂吗,这之类的遐想。
少年回首,看向刚才倒地的位置,那儿只有一摊血迹,没有身体……“这样看来,自己现在不是灵魂状态?”
然后,少年朝刚才和自己一起冲上前制止抢劫犯,还有自己受伤后,主动上来给自己治疗的好心人们,鞠了一躬。
“十分感谢各位的相助。”
然后少年转身,朝迷雾走去。
他能感受到,自己或许还没有死,伤口还是在隐隐作痛,但是身体却充满了活力。
这是少年还活着的象征。
现在,世界被暂停,还有那突然出现的,在吸引着自己的迷雾。
少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既然有东西在吸引自己,召唤自己,那就尝试去回应吧。
至于考虑一下雾的对面,会不会有危险……己经差点死过一次了,还怕这怕那儿的,像什么话。
少年自认为自己挺废物的,好几个上去制止抢劫犯,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被捅到了。
话虽如此,但少年认为自己不是孬种。
有一句话说的好——”家园己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如果放弃了这一次跨越迷雾的机会,那么少年在十几年后,躺在医院里,戴着呼吸机在病床苟延残喘之时,会不会后悔,当初没有鼓起勇气,跨过那道迷雾呢?
所以啊。
少年充满了决心,朝迷雾走去——……交界地,宁姆格福。
少年在草地上醒过来,刺眼的阳光,让少年一时半会睁不开眼。
揉了揉眼睛,尝试从地上爬起来。
“嘶——”腹部传来剧烈的疼痛,这让少年咬牙切齿。
刚才穿越迷雾的时候,明明把匕首***都没有感觉,现在只是动一下,就痛彻心扉。
少年看着腹部,被匕首捅的伤口,在不停的冒血。
“不会要是死在这里了吧……”“早知道就不发癫,穿越那个迷雾了!”
“这下子……出师不利啊。”
拿出行凶者的匕首,把外套撕开成布条,然后草草缠在腰上,将伤口进行包扎。
大概率是伤到内脏了,现在疼的死去活来的,肾上腺素对痛觉的麻痹到此为止了。
包扎好伤口,拖着身体,挪到树干上靠坐着,这才能喘一口气,看看周围的环境。
“这是哪儿啊……不是国内吧?”
“给***哪儿来了,异世界?”
少年看着西周,是一片荒野,稀疏的长着几棵矮树,时不时还刮着风,吹的树叶沙沙作响。
然后是刺眼的阳光……“不对,那不是阳光!”
少年抬头看向远方,看向光的来源。
那是一棵巨大无比的黄金之树,树冠部分几乎笼罩了己有天空的绝大部分,它如同一道宏伟的神迹,圣神的伫立于此,掌控着世间芸芸众生。
那是黄金树律法的体现,黄金树。
“这里是交界地?”
少年深吸一口气。
“完喽。”
很显然,少年发现了自己的如今的处境,一个穿越到交界地的,身受重伤的普通人,结局大概就是在烂泥里死的默默无闻。
而且显而易见的是,少年并非褪色者,起码不会是游戏里那个命中注定会成为艾尔登之王的褪色者。
这里不是王侯礼拜堂,附近也没有海岸线……环顾西周,也没看见所谓的赐福。
心里的幻想破灭,但也没有什么值得破灭的,毕竟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存货,不然的话也不会落到现在这般境地——腰子被捅,还来到一坨答辩的交界地。
一个废材普通人,穿越来到交界地第一件事情是干什么?
答:等死。
少年因为流血过多,身体己经疲惫,眼皮开始打架,想要闭上眼睛开始休息。
想睡?
那就睡吧。
少年没有反抗身体带给自己的疲惫,而是顺从的闭上眼睛,沉沉的睡去。
自己既不是褪色者,也不是天命所归的战士,实际上在当时冲向拿着匕首的抢劫犯时,少年或许就做好了死掉的准备?
起码,少年战斗的时候,不是独自一人,不是吗?
这把值价了。
……沉睡中的少年,做了一个梦,一个很温柔的梦,在梦里,一个黑袍人影,替他治疗着腹部的伤口……喔呜呜呜~梦破碎了,少年挣扎着,从沉睡中醒过来,然后隐隐约约听到了嚎叫声……是有野狼在附近吗?
少年勉强的睁开眼睛,隐隐约约看见身前站着一个穿着黑袍的人影,而人影前方,是一匹巨大的灰色野狼!
“这个人,刚才是在救我吗?”
少年心里想着,感受着伤口没有刚才那么疼痛了。
那头野狼很庞大,那黑袍人影很渺小……起码在少年眼里是这样。
少年脸色泛白,嘴唇干燥,因为失血和缺水,导致身体根本没有力气。
但他还艰难的站了起来。
少年迷迷糊糊的,脑袋晃了晃,又晃了晃,然后似乎是看见了那个抢劫犯,拿着匕首冲向一对母女的情形。
在少年眼里,那头野狼,己经和那抢劫犯的身影重合了。
少年握住匕首,握住他唯一的武器,然后冲到黑袍人影身前,挡在他前面。
少年的身影摇摇晃晃的,但他的目光死死盯着野狼。
“畜生,来啊!”
少年怒吼道。
肾上腺素再一次充斥全身,腹部的疼痛几乎消失,少年额头青筋暴起,苍白的脸色,反而让他更加恐怖。
肾上腺素只能让少年爆发身体的潜能,失血过多和缺水,还有因为低血糖导致的无力,让少年身体开始发抖……也可能是因为害怕吧。
肾上腺素让少年刚才还迷糊的大脑开始苏醒,然后现在他才发现,前方的野狼,居然比比自己都还大一点。
少年身高170左右,那头野狼比少年还要巨大,跟怪物一样。
这种野兽,根本无法抗衡。
所以少年害怕了,身体开始颤抖,双腿开始打颤,紧握着匕首的手,也开始出汗,变得黏糊糊的。
少年咽了一口唾沫。
“面对这种野兽,我会死吗,我会死吗……”“我怎么可能,不怕死呢!”
少年自言自语着,语气充满了害怕的颤抖声。
但少年没有逃跑,反而是继续盯着野兽。
野兽和抢劫犯的身影重合着,让少年想到了那把刺穿自己腹部的匕首,那把几乎要了他的命的匕首。
“我当然会死……”“但我特么不是孬种!”
少年怒吼着,肾上腺素让他的身体机能得到完全释放,肌肉疯狂运作,血肉引擎无声的轰鸣,给予少年超越自己的力量。
野狼也嘶吼着,朝着他眼里这位弱不禁风的少年扑来。
少年将左手横在身前,右手握紧匕首,因为身体原因,他只有一次机会,不然的话,就只能被这巨大的野狼撕碎了。
恐惧和疼痛被肾上腺素彻底抵消现在的少年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杀了这个畜生。”
野兽会受到英雄、受到王的吸引。
“”战士啊,征服野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