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说我命有一劫,还很大。
所以我的这个替身文学还真当得称心称职。
三生三世,皆如此。
1.
我用别人的话说:生得貌美如花,倾国倾城,乃京师中第一才女。
却替嫡姐嫁给暴君,成为继后。
暴君人如其名,残暴,草芥人命。
我在他手下可谓活得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归西。
但暴君有时候爱立深情人设。
这不,拉着我到行宫避暑。
一宫嫔妃,就我和两三个妃子,其中就我最受宠。
暴君,哦不,朱明桢拉着我游湖,满池的荷花。
“爱妃看起来心事重重。”
我一顿,跟着你这个暴君游湖可不得提心吊胆的,但嘴上笑呵呵:“臣妾是看这花漂亮。”
朱明桢似乎被我的话吸引了,伸手摘了一朵荷花,插入我的衣襟中。
虽然暴脾气,眼光还挺好的。
我看着胸前的荷花不禁感叹到,托下巴看着朱明桢。
除去霸道凶残的脾气,朱明桢也是个英俊硬朗的男人,剑眉星目,气宇轩昂的。
可能是我的目光太过直白,朱明桢转过头看着我,轻轻一笑,我猛地红了脸。
我从船上下来就自己回去,并不因为这一次游湖就觉得暴君对我情根深种。
他之所以对我这么好,都是因为我像先后。
我摸摸我的脸颊。
是的,我像朱明桢的先后,他的妻子,所以我才有那么多恩宠,说来真的有些狗血。
2.
行宫的日子跟宫里的区别不大,唯一的就是和朱明桢见面多了点,毕竟不用在宫里日日早朝。
朱明桢喜欢早起,先处理完公务再来睡回笼觉,往往这个时候我都会起身。
但暴君的脾气说一不二,说躺回去就要睡,搞得我又躺床上看头顶。
在行宫住了几个月,我的性子也越发懒惰,没有宫里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