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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淅淅沥沥地砸在土坯房的茅草屋顶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陆晚晚缓缓睁开眼睛,眼前是斑驳的土墙和发黄的报纸糊成的顶棚,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和淡淡的草药香。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那里挂着一块温润的翡翠吊坠,是她作为二十一世纪陆家千金的贴身之物。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她记得自己在参加一场珠宝拍卖会时,突然一阵强光闪过,再醒来就成了这副模样。

原主也叫陆晚晚,十二岁被文工团的前辈看中破格录取,在舞台上度过了三年光鲜亮丽的时光。

然而好景不长,十五岁那年文工团解散,她不得不回到这个她曾经瞧不上的小村庄。

原主高傲又倔强,打心眼里瞧不上乡下的“泥腿子”,偏偏对城里来的知青周景城动了心。

为了他,原主偷偷省下自己的口粮,利用父亲大队长的身份帮他争取各种好差事,可周景城却只把她当成往上爬的跳板。

想到这里,陆晚晚自嘲地笑了笑。

原主的结局,是在一个雨夜,发现周景城和堂姐陆锦绣的私情后,绝望地跳入了村边的小河。

“吱呀——”木门被推开,一个身材微胖、面容和善的妇人端着一碗姜汤走了进来。

她的头发有些凌乱,鬓角还沾着雨水,眼神中满是担忧和心疼。

“晚晚,快把这姜汤喝了,发发汗就好了。”

妇人将姜汤放在床边的木桌上,伸手轻轻摸了摸陆晚晚的额头,“烧总算是退了,可把娘吓死了。”

陆晚晚心头一暖。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母亲虽然没什么文化,却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厉害角色,骂起人来能把人说得抬不起头,可唯独对自己这个女儿,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娘,我没事了。”

陆晚晚轻声说道,声音还有些沙哑。

李氏眼眶红了,“你这孩子,有什么事不能和娘说?

非要自己憋在心里。

那个周景城,娘早就看他不是个好东西,等他再来,娘非拿扫帚把他赶出去不可!”

正说着,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小妹醒了吗?”

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裤,裤腿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手里提着两只肥美的野兔。

“大哥。”

陆晚晚认出了来人,是原主的大哥陆卫国。

在原主的印象里,大哥虽然话不多,但每次从山上打猎回来,都会把最好的留给自己。

陆卫国咧嘴笑了笑,将野兔放在地上,“小妹,哥今天在山上打的,晚上给你炖兔肉吃。”

他挠了挠头,又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还有这个,镇上买的桂花糕,你最爱吃的。”

陆晚晚接过桂花糕,鼻尖萦绕着熟悉的甜香,心里却泛起一阵酸涩。

原主怎么就没发现,家人的爱才是最珍贵的呢?

这时,二哥陆卫民和三哥陆卫华也走了进来。

二哥手里拎着几条活蹦乱跳的鱼,三哥则抱着一摞书,眼镜片后的眼睛亮晶晶的。

“小妹,尝尝哥的手艺,保准比国营饭店的还香!”

陆卫民扬了扬手中的鱼。

陆卫华将书轻轻放在桌上,推了推眼镜,有些腼腆地说:“我从知青点借了几本好书,有《安娜·卡列尼娜》还有《红与黑》,你肯定喜欢。”

陆晚晚看着眼前这三个疼她爱她的哥哥,眼眶不由得湿润了。

她暗暗发誓,既然老天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守护这份亲情,不再让家人为自己伤心。

雨还在下,可陆晚晚的心里却升起一股暖流。

她知道,这一世,她不再是那个盲目追求爱情的傻姑娘,她要为自己而活,也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而那个重生的堂姐陆锦绣,还有心怀不轨的周景城,她倒要看看,他们还能耍出什么花样。

想到这里,陆晚晚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微笑。

她轻轻抚摸着脖子上的翡翠吊坠,一种神秘的力量似乎在身体里涌动。

或许,这个吊坠会成为她在这个陌生年代立足的关键。

窗外的雨渐渐小了,陆晚晚靠在床头,看着家人忙前忙后为她准备吃食的身影,心里充满了温暖和力量。

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