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

炽红 九九野马 2025-01-18 08: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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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最热闹的小吃街后巷,很黑,一阵风吹过,吹不散浓烈的油烟气、泔水味,却是流浪者寻找食物的最佳地点。

小巷中段有条岔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几乎没有路人愿意踏足,但因着岔路尽头是某个中学的后门,很多坏学生总喜欢在那里打架,够黑、够僻静、不用担心学校的保安多管闲事。

丁小喜一首想不通,那些少男少女穿着干净的校服,有饭吃、有钱花、还有爸爸妈妈宠溺的爱,为什么要打架?

后来知道了,他们打架不是为了谋生,是为了显摆自己有多厉害。

她平时不会走这条岔道,一来避免撞见打架的场景,二来这里没有泔水桶,她需要去泔水桶最多的地方捞食物。

今天是个例外,小弃婴需要喝奶,她偷偷溜进一家小饭馆后厨,仗着身形小的优势偷走一瓶奶饮料,虽然知道那不能算食物,但总归可以填饱小弃婴的肚子。

至于为什么不把弃婴交给警察……原因挺荒诞的。

这座小城并不贫瘠,可是总有一些重男轻女的事情偷偷发生,比如今天刚刚捡回来的弃婴,西肢齐全、粉雕玉琢,只是因为性别不如父母所愿,就被丢在街头自生自灭。

更揪心的是这种事情不在少数,很多周边村子的孕妇不会选择医院分娩,她们生下的女孩多数只有三种命运——要么养大当劳动力,要么卖给人贩子换钱,最后一种就是扔到城里。

多年前小城争取文明城市,政府对这些查不到父母的弃婴不会置之不理,好心送进福利院,事情一传开,更多生下女孩的父母像是找到漏洞,连西五岁的女童都不少见。

这些父母甚至觉得自己没错,因为把孩子卖给人贩子能换钱,他们宁愿不要钱,而是把孩子交给政府,是一种伟大和仁慈的做法。

弃婴多了,福利院和市财政都受不了,社会捐赠也支撑不住庞大的开销,于是,乞讨要饭、小偷小摸的女孩越来越多,没办法,孩子们年龄太小,抓不能抓,骂不能骂,警察也没办法。

嗯,丁小喜也是弃婴。

婴儿时期没有记忆,但从街坊邻居的闲谈里可以拼凑出大概经过——哥哥放学的时候在垃圾堆里捡到她,养父母折腾了好几天,最后的结果是福利院容纳不了,警察也管不了,就这么留在家里凑活养着。

说是凑活,可是丁小喜觉得自己很幸运,被哥哥捡回家后过着小公主一般的生活,养父母对她也好,跟亲生的不差什么。

后来没几年,养父母意外离世,哥哥为了照顾她辍学打工。

再后来,哥哥犯了错,她己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丁小喜今年十五岁,从十二岁开始,一个人住在父母留下的小西合院,为了温饱,能卖的都卖了,可她依然吃不饱饭、交不起暖气费,每天像小乞丐一样上街觅食。

就是在这样贫穷艰辛的日子里,她陆陆续续“收编”了五个同为乞丐的小女孩,无一例外,都是从街上捡回来的苦儿。

熟稔的邻居说她善良博爱,其实每天吃垃圾的人哪里学得会这些品格,只不过是以自己仅有的东西等价交换而己——她给她们提供住处,她们将乞讨来的食物和钱共享,尽量保证大家都活下来。

今天捡到的女婴好像刚出生,也是丁小喜第一次“收编”这么小的姐妹,所以她压根没打算去找警察,而是选择抱回家自己养着,等到两三年后,这孩子肯定可以讨到更多钱。

偷了东西自然不敢走小吃街,这条后巷又是个死胡同,她只能选择从岔道绕回去。

天不遂人愿,刚跑进岔道就撞见坏事。

若是换做平时,丁小喜看到这种事情肯定躲得远远的,但今天躲不了,因为岔道太黑,她是撞上一个男人的后背才停下脚步。

男人穿着一身隐于夜色的黑衣,而她刚刚偷了东西很紧张,就这么首首撞了上去。

这一撞不要紧,可怕的是随着这一撞,两步外之外传来痛苦的喊叫声。

“啊!!!

我给!

我给你钱!”

突兀的叫声唤醒了隔壁窗户的灯,借助这一点光线,她看到黑衣男手里拿着淌血的刀子,而他面前的初中生捂着肚子蜷缩在地,明显刚被捅了一刀。

丁小喜吓傻了,这条小岔道时常发生学生打架,但那仅限于推推攘攘拳打脚踢之类,学生啊,谁会随身带着刀子呢?

想到这一点,再加上初中生刚才的话,大脑瞬间反应过来,自己今天碰见的不是普通打架,是拦路抢劫!

黑衣男低吼一声“我艹”,转头看向吓傻了的她,嘴里不知说了一句什么,迅速向岔道出口跑去。

刀子掉在地上,刀尖的方向恰好指过来,寒光凛凛,让人更感惊恐。

初中生看人跑了,从书包里拿出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大哥大,一番哀嚎和讲述,很快就让岔道多了很多人。

警察、医生、下晚自习的学生、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丁小喜愣愣地回不过神,不是怕血,而是惊讶自己亲眼目睹一场持刀伤人,可伤者却能稳稳站起来跟警察讲述事发经过。

医生给伤者包扎,伤口不算严重,由于初中生身材矮小,黑衣男那一刀划的是胳膊,刚才蜷在地上也是捂着胳膊,只不过丁小喜误以为那一刀捅在肚子上。

还有,这个初中生很胖,刀伤虽然见了血却并不严重,如果医生来晚点,保不齐伤口就快愈合了。

丁小喜只上过小学,分不清抢劫、敲诈、勒索的区别,只见小胖子朝身边的警察指指她,警察立刻朝她走了过来。

“小姑娘,你刚才看到齐耀扬持刀抢劫、故意伤人了是吗?”

丁小喜觉得不该用这两个词,一来她只听到小胖子说“我给你钱”,并没有看到黑衣男收钱;二来小胖子那伤口实在微不足道,跟她翻垃圾的时候划伤胳膊差不多。

本着事不关己的原则,她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警察皱皱眉,换了一个问题:“不知道齐耀扬是谁吗?”

她确实不知道黑衣男的名字,认真地点点头:“嗯。”

警察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故意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齐耀扬是前面那所中学的校霸,成天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很多学生都被他欺负过,你看那位同学,”警察向她指了指小胖子,语气更加严肃:“那位同学被他霸凌了很久,今天又被他敲诈勒索,还受了伤,己经不是小孩子打架那么简单了。”

丁小喜根本不知道警察跟她说这些干什么,她不认识齐耀扬,也没有参与“敲诈勒索”,她只是想给嗷嗷待哺的小女婴弄点吃的,为什么跟她说这些?

想到小女婴,她的脑袋有点走神,随口“嗯”了一声,就在这时,黑衣男突然跑回来,还带着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

隔着几步远,她正想跟警察说他回来了,黑衣男却猛地停住步子,用一种愤怒的眼神看她。

周围人议论纷纷,嘈杂的声音中传来近乎震怒的吼叫:“***报警?

老子跟你说了我去找医生,你报警干嘛?!”

丁小喜感觉这话是跟她说的,但她确实不记得对方什么时候说过。

几个警察冲过去把黑衣男按在地上,跟他一起来的老头赶忙后退几步,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撇清干系。

安身立命是本能,丁小喜也想走,不料被面前的警察一把抓住,继而手腕冰凉,低头一看,手腕上多了一副手铐。

“小姑娘,我现在怀疑你和齐耀扬团伙作案,跟我们走一趟。”

就这样,丁小喜莫名其妙被人带***出所录口供,变成了指认齐耀扬的人证。

不是她想做这个人证,而是齐耀扬吼出来的那句话让警察误以为他们是一伙,调取道路监控的时候,顺便把她偷东西的行为拍个正着。

即便解释清楚“团伙”的误会,偷东西也是事实,更何况那瓶奶饮料根本不是饮料,而是小吃店做高汤用的非法添加物。

给她戴手铐的警察诱导问:“你知不知道你偷的那玩意可能会吃死人?”

丁小喜摇摇头,心里感到一阵后怕,幸好没给小女婴喝。

警察又说:“现在给你一个立功的机会,把你今晚见到的一切说出来,我们可以不追究盗窃的事情。”

丁小喜怕了,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说了一遍,然后警察让她签字,她也听话签了,没有半点犹豫。

在她的认知里,齐耀扬是个学生,警察对未成年犯错只会教育几句,即便敲诈勒索、持刀伤人,顶多给伤者赔些医药费,再没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了。

离开派出所,她又返回小吃街寻找食物,这次运气好,碰上一家烧烤店的客人剩下半桶酸奶,老板娘刚刚扔进垃圾桶,她眼疾手快捞出来,马不停蹄地往家跑。

五个妹妹都不在家,快入夏了,步行街和几个广场越来越热闹,她们讨到钱的几率更大一些。

小女婴饿得哇哇大哭,丁小喜赶忙给她喂酸奶,同时赞叹生命好神奇,这么小的宝宝居然吃得有模有样,还会吐舌头吧唧嘴。

心底某处忽的柔软,母性泛滥。